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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校内专业代码:0502011)

一、专业介绍

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设立于1978年。从设立至90年代初,英语专业处于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英语专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本科教育发展的同时,本专业研究生教育有了重要突破。1994年,英语专业“翻译理论与实践”(后更名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点获批;2004年和2010年,英语专业先后获批“英语语言文学”和“翻译硕士”两个硕士点。2010年同时获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英语专业拥有一支职称和学历搭配合理、科研教学成果丰硕的师资队伍。本专业现有教师2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5人,讲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人,硕士生导师10人。

英语专业秉承“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依托合理的课程体系,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夯实学生的语言基础,培养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同时,通过课程设置着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拓宽专业方向。学生在完成一、二年级基础课学习之后,分为语言学、文学、翻译三个方向进行学习,以满足学生发展的不同需求。作为民族地区“211工程”及部省合建大学的英语专业以及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我们着力培养新形势下为国家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对外交流服务的英语专业人才和复合型英语人才。

二、培养目标

英语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跨文化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适应我国对外交流、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涉外行业及学术研究需要的英语专业人才和复合型英语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允许修业年限为3~6年。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毕业时应熟练掌握英语语言知识、英语文学知识、主要英语国家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英语专业知识及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形成跨学科知识结构。

(三)能力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具备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英语文学赏析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思辨能力以及一定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素质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及英语学科的基本素养。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68学分,其中

1. 通识教育课61学分,占总学分的36.3%;专业类基础课35学分,占总学分的20.8%;专业核心课26学分,占总学分的15.5%;专业方向课35学分,占总学分的20.8%;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1学分,占总学分的6.6%。

2. 必修课117学分,占总学分的69.6%;选修课51学分,占总学分的30.4%。

3. 实践教学环节共35学分,占总学分的20.8%;其中,专业实践教学环节17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16.7%。

(二)课程设置

1. 通识教育课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课、语言与技能课、成长教育课、就业创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 专业类基础课

新生研讨课、综合英语(1-4)、英语视听(1-4)、英语阅读(1-4)、基础英语语法等。

3. 专业核心课

高级英语1、英语初级写作、英语中级写作、英国文学史、美国文学史、基础英译汉、基础汉译英、语言学概论、英语口译实践、英语口语(1-2)、英语演讲、英语辩论等。

4. 专业方向课

主要包括20世纪英国文学、20世纪美国文学、高级英译汉、高级汉译英、高级语言学、语义学等。

5. 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

毕业实习(2学分):毕业实习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参加社会实践及到实习基地或相关单位参加实习的同学须提供单位证明,并提交实践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该学分。

毕业论文(4学分):毕业论文旨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方向,写作应符合论文规范,根据不同的方向可采用学术论文和翻译实践报告(仅限翻译方向)等形式。论文撰写语言为英语。

第二课堂(4学分):第一至第四学年。

劳动教育(1学分):第一至第四学年。

(三)教学计划

见教学计划表。

五、其他要求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18学分,其中2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二)英语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类别,学生须在“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类课程中修够6学分。英语专业学生不得选修本学院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三)英语专业各方向学生在本方向选修课中应至少修满12学分。英语专业各方向学生在专业限选课中至少应修23学分。

(四)学生如果参加出国、出境和国内交流项目,参加交流的学生回校后需要提供成绩单,经学院学分认定小组审核,符合兑换学分条件的课程可兑换校内本专业相应年级应修学分,未修满学分的学生需要补修。双学位课程,经开课学院同意,相关课程回国后修读。

(五)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经学校审核后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应模块学分。

(六)学生第二外语和专业方向的选择依照学院相关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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